创办时间 1932年 招生范围 河北 河南 山东 山西 江苏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陕西 贵州 甘肃 广西区 学校种类 综合类院校 单科要求 否
院校级别 普通院校 院校层次 二本 艺术类二本
学校网址 http://bkzs.gxnu.edu.cn/index.php 文化课提档线 300-400分 学校地址 桂林市育才路15号
备注:中国美术高考网院校库所收录的广西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信息内容仅供考生参考,一切以院校官方实
2017年招生专业及计划
所属门类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专业方向 |
招生 |
考试科目 |
学制 |
学历 |
所属 |
|
美术类 |
美术学130401 |
|
83 |
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
4 |
本科 |
美术 |
|
绘画130402 |
国画 |
92 |
素描(100分) |
4 |
本科 |
|||
油画 |
||||||||
水彩 |
||||||||
商业插画 |
||||||||
书法学130405T |
|
57 |
创作(100分) |
4 |
本科 |
|||
设计类 |
环境设计130503 |
|
89 |
素描(100分) |
4 |
本科 |
设计 |
|
视觉传达设计 |
|
64 |
素描(100分) |
4 |
本科 |
|||
动画130310 |
|
61 |
素描(100分) |
4 |
本科 |
|||
产品设计130504 |
|
56 |
素描(100分) |
4 |
本科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7 |
素描(100分) |
4 |
本科 |
|||
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 |
面试(100分) |
4 |
本科 |
|||||
公共艺术130506 |
|
31 |
素描(100分) |
4 |
本科 |
|||
合计 |
|
580 |
|
|
|
|
(注:以上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录取原则
1.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且参加我校艺术类校考成绩合格,参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2.美术学、绘画、书法学、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含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公共艺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广西师范大学外省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省市 |
专业科类 |
原计 |
实际 |
录取综合分 |
录取专业分(校考成绩排名) |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高分 |
最低分 |
||||
湖北 |
书法学 |
5 |
7 |
78.68 |
68.99 |
283(1) |
255(9) |
河南 |
美术学 |
7 |
4 |
70.69 |
65.31 |
172(15) |
164(50) |
绘画 |
7 |
3 |
75.65 |
64.00 |
183(4) |
160(76) |
广西师范大学外省设计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省市 |
专业科类 |
原计 |
实际 |
录取综合分 |
录取专业分(校考成绩排名) |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高分 |
最低分 |
||||
河南 |
环境设计 |
4 |
7 |
74.43 |
67.63 |
185(1) |
159(94) |
产品设计 |
3 |
3 |
68.76 |
68.28 |
170(17) |
161(67)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2 |
1 |
—— |
—— |
182(2) |
—— |
|
视觉传达设计 |
4 |
7 |
73.22 |
66.01 |
168(24) |
159(94) |
|
动画 |
6 |
6 |
71.04 |
64.96 |
176(9) |
159(94) |
|
公共艺术 |
1 |
2 |
70.67 |
66.90 |
169(21) |
159(94) |
创办时间 1938年 招生范围 河北 河南 山东 山西 辽宁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湖北 湖南 广东 四川 陕西 贵州 甘肃 内蒙古 广西区 学校种类 综合类院校 单科要求 否
院校级别 211工程 院校层次 一本 艺术类一本 学校网址 http://zsb.hunnu.edu.cn/f
文化课提档线 400-500分 学校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潇湘中路122号
招生省份及计划
我校2017年拟在湖南、湖北、山西、浙江、福建、江苏、河南、安徽、广西、江西、甘肃、山东、河北、内蒙古、贵州、广东招生,计划招收330人,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2017年招生计划来源表。
录取原则
1、取得我校美术类校考专业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以报考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我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校考专业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40%),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2、湖南省的美术类考生参加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认可湖南省统考成绩。录取原则按照湖南省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湖南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
录取规则
按照教育部高考体检要求,色盲、色弱考生不能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有色盲、色弱的考生,我校将清退。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所在省市组织的艺术类统一测试(即统考/联考)和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即校考),统考和校考测试均需合格,否则不予录取。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户口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本科控制分数线的前提条件下,学校按其专业志愿序列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陕西、湖北综合成绩=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山东、河北、四川、重庆、湖南、广东、甘肃综合成绩=统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创办时间 1940年 招生范围 全国 学校种类 综合类院校 单科要求 否 院校级别 211工程 985工程
院校层次 一本 艺术类一本 学校网址 http://admission.bit.edu.cn/home.html 文化课提档线 300-400分 学校地址 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招生计划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设计学类学生共100人,文理兼收。设计学类专业包含:产品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文化遗产与现代设计方向)。
录取原则
1.考生须同时获得北京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生源地省级统考合格证。
2.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我校按照文化课成绩的40%与专业课成绩的60%之和,文理科统一排序,分省择优录取。
4.对专业合格人数较少的省份招生计划的下达,按照教育部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执行。对于报名人数过于集中的省份,我校将适当控制录取比例。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艺术类招生报名、考试安排表
湖北省 |
报名时间 |
2月22日—2月23日 |
|
缴费时间 |
按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 |
||
考试时间 |
2月26日 |
||
考试地点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
考试科目 |
08:30-11:00 |
素描 |
|
11:10-11:50 |
速写 |
||
14:00-16:30 |
色彩 |
我校2017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线为335分。
创办时间 1958年 招生范围 天津 重庆 河北 河南 山东 山西 辽宁 吉林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湖北 湖南 广东 四川 云南 陕西 贵州 广西区 学校种类 综合类院校 单科要求 否 院校级别 211工程
院校层次 一本 艺术类一本 学校网址 http://zsb.fzu.edu.cn/
文化课提档线 400-500分 学校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
招生计划
省份 |
专业考试 |
美术学类 |
设计学类 |
小计 |
录取批次 |
|
||||||
艺术文 |
艺术理 |
艺术文 |
艺术理 |
|
||||||||
河南 |
校考 |
7 |
1 |
38 |
6 |
52 |
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 |
|
||||
湖北 |
校考 |
6 |
37 |
43 |
艺术本科(一) |
|
||||||
合计 |
110 |
515 |
625 |
|
|
|||||||
注:以上计划和批次如有变动,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下达的正式文件为准。 |
|
|||||||||||
省份 |
科类 |
专业 |
人数 |
最低分 |
||||||||
湖北省 |
艺术类 |
美术学类 |
6 |
68.42 |
||||||||
湖北省 |
艺术类 |
设计学类 |
37 |
70.65 |
||||||||
河南省 |
理科综合 |
美术学类 |
1 |
64.69 |
||||||||
河南省 |
理科综合 |
设计学类 |
6 |
67.41 |
||||||||
河南省 |
文科综合 |
美术学类 |
7 |
68.61 |
||||||||
河南省 |
文科综合 |
设计学类 |
38 |
69.78 |
||||||||
注:以上除特别标明者外均为综合分,其中福建省为750分制,其他省份为100分制。 |
录取原则
1.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美术类本科合格线,设校考各省考生须同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2.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范围内,我校按考生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语文、综合、外语、数学的顺序确定考生排序位次),并在第一专业和第二专业之间设级差2分(100分制综合分)。
3.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
4.综合分折算公式:综合分 = 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40 + 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60
招生范围 全国 学校种类 专业类院校 单科要求 否
学习级别 13所参照独立院校 学习层次 二本 艺术类一本 艺术类专科
文化课提档线 300-400分
招生计划
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历 |
学制 |
学费 |
备注 |
|||
合计 |
北京 |
京外地区 |
||||||
视觉传达设计 |
200 |
200 |
本科 |
四年 |
10000元/学年 |
文理兼收,不做分省计划 |
||
绘画 |
40 |
106 |
150 |
本科 |
四年 |
10000元/学年 |
文理兼收,北京计划中含双培、外培计划(具体计划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京外招生计划将参照艺术类校考合格生源的分布情况制定 |
|
数字媒体艺术 |
120 |
本科 |
四年 |
10000元/学年 |
||||
动画 |
56 |
本科 |
四年 |
10000元/学年 |
||||
摄影 |
40 |
本科 |
四年 |
10000元/学年 |
说明: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不做分省计划,按照我校录取原则,全国排队;数字媒体艺术、绘画、动画、摄影4个专业按照合格人数做分省计划,按照我校录取原则,分省录取。具体各省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2.考生专业考试时可选择“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或“数字媒体艺术、绘画、动画、摄影4个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与其他4个专业不可兼报;数字媒体艺术、绘画、动画、摄影4个专业可以兼报,成绩通用。如“数字媒体艺术、绘画、动画、摄影”专业合格生源较少,投放计划时或不能覆盖4个专业。
3.拟报考我校艺术类双培、外培计划的考生,须与其他考生一同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我校不为双培、外培计划考生单独安排考试。
录取办法
(一)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1.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本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低于普通本科二批控制线的65%,则按照该省普通本科二批控制线的65%执行;
2.生源地省市美术统考合格; 3.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4.根据综合分全国排队录取: 5.录取时不分文理,根据考生高考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二)数字媒体艺术、绘画、动画、摄影专业:
1.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生源地省市美术统考合格;
3.数字媒体艺术、绘画、动画、摄影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4.根据各省市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综合分录取:
5.录取时不分文理,学校根据考生高考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确定专业。
以上录取办法中,对部分高考改革的省份做如下要求: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艺术类文化考试(高考)满分与普通类文化考试(高考)满分分值不同的省份,将对考生文化考试(高考)总成绩按照普通类满分值进行折算。 对于陕西省考生,按照省招办要求分文理科编制专业计划。
北京印刷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线
本次考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素描满分为120分,速写满分为60分,色彩满分为120分)。2017年我校艺术类专业合格线为:
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全国合格线233.5分。
2.数字媒体艺术、绘画、动画、摄影4个专业:北京合格线208.2分,京外合格线235.2分。
招生范围 重庆 河北 河南 山东 山西 安徽 福建 湖北 湖南 广东 四川 云南 贵州 内蒙古 广西区 新疆 学校种类 综合类院校 单科要求 否
学习级别 普通院校 学习层次 二本 艺术类二本 文化课提档线 400-500分
招生计划
重庆邮电大学艺术类专业2017年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湖北、湖南、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广西、福建、甘肃、江西、安徽等省(自治区、直辖市) 招生。
重庆邮电大学
2017年全国艺术类招生计划表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层次 |
学制 |
科类 |
全国招生计划 |
专业类别 |
|
数字媒体艺术与动画类 |
动画 |
影视动画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 |
180 |
美术类 |
应用动画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 |
||||
影视音乐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 |
||||
数字媒体艺术 |
数字媒体艺术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 |
|||
艺术设计类 |
视觉传达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 |
180 |
|
环境设计 |
环境设计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 |
|||
产品设计 |
产品设计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 |
注: 详细分省分专业计划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录取原则
在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投档原则投档后,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考生的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 + 高考文化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比较专业课成绩;数字媒体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按考生的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 100 )× 60% + (高考文化考试成绩÷高考文化考试满分× 100 )× 40% 】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比较专业课成绩。
重庆邮电大学2017年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省区 |
批次 |
科类 |
录取人数 |
最低分 |
河南省 |
艺术专业本科A段 |
编导类/理科综合 |
3 |
629 |
河南省 |
艺术专业本科A段 |
编导类/文科综合 |
17 |
632 |
河南省 |
艺术专业本科A段 |
美术类/理科综合 |
5 |
1志愿67.55333 |
河南省 |
艺术专业本科A段 |
美术类/文科综合 |
22 |
69.85333333 |
湖北省 |
艺术本科(一) |
编导类/艺术类 |
23 |
682 |
湖北省 |
艺术本科(一) |
美术类/艺术类 |
28 |
1志愿67.74 |